■新聞後續
  新密一動物生態園棕熊咬死飼養員
  林業局職工因玩忽職守被判刑
  昨日,備受社會廣泛關註的新密市開陽動物生態園棕熊傷人致死事件有了說法,新密市林業局林政科副科長兼林政稽查三中隊隊長鄭海傑被法院依法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2013年6月17日下午,新密市開陽動物生態園發生一起動物咬死人的慘案,58歲的棕熊飼養員楚某因沒有按照正規流程操作,被一頭名叫“巴頓”的400斤棕熊活活咬死。6月19日,鄭州晚報對此事進行了詳細報道。
  新密市檢察院經審查查明,2006年7月10日,新密市開陽村村民院某在本村開陽動物生態園租賃動物展廳,在未辦理任何證照的情況下,馴養了一隻棕熊,對外收取觀賞費。負責查處非法馴養繁殖經營野生動物工作的是新密市林業局,責任人就是鄭海傑。在實施林政稽查工作中,鄭海傑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沒有辦理任何證照的棕熊館,長期非法馴養經營利用棕熊沒有依法查處,致使發生棕熊咬死人的慘案。事故發生後,棕熊館負責人院某、開陽動物生態園負責人常某、開陽村委會共同補償受害人楚某家屬30萬元。
  昨日,鄭海傑被法院依法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鄭州晚報首席記者 徐富盈
  通訊員 張勝利
  (原標題:新密一動物生態園棕熊咬死飼養員林業局職工因玩忽職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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